拍 卖 公 告
山水拍卖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定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10时整在山水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参加竞买者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拍卖标的:1、缙云县微型电机厂所有的坐落于缙云县壶镇镇贤母西路269号的厂房及土地,厂房证载建筑面积共计3375.89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777.11平方米,起拍价440万元;2、缙云县五云镇黄龙·香格里拉23幢3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238.10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90.48平方米,起拍价360万元;3、遂昌县妙高镇官碧路151号房产,证载建筑面积共计136.25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8.43平方米,起拍价58万元。 以上标的均设保留价。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均为法院委托拍品,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报名手续:参加竞买者请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竞买保证金款项银行到帐为准),详询山水拍卖公司。 标的咨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22日下午5时止(双休日除外) 报名展示时间:2013年8月21日起至2013年8月22日下午5时止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宇雷路503号三楼(山水拍卖公司) 联系方式:郭先生、程先生 2292285 2292281 详情登入:http://www.inlishui.com/(丽水信息港 山水拍卖版块) http://sspm.zjssjt.com/(浙江山水拍卖网) http://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浙江山水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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