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我院承办法官的努力,终于让周某等8位农民工被拖欠8个月之久的10000多元工资有了着落。 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周某等8人受被告雷某的雇佣,在被告承包的连直线路面大中修工程做工,劳动报酬以每天70元计算。工程完成后,被告雷某却一直拖着不支付工资,周某等人多次上门催讨,雷某也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周某等8人只好将雷某诉上法院。 针对该案我院启用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排期,随后马上联系被告人雷某,但一直联系不上。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冒雨上门送达,被告雷某不在家中,其母亲代收了法律文书。在交谈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将周某等家庭状况及雷某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并告知其母,让其督促儿子早日还钱。通情达理的雷某母亲在明白事情经过后,承诺儿子回来马上就到法院进行调解,并说:“就是砸锅卖铁也不能欠农民工的血汗钱”。第二天一大早,雷某母亲赶到法院,与8名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年58岁的陈师傅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拿到钱,真是谢谢法院了……”。至此,仅仅用了不到1天的时间,8位农民工讨薪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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