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遂昌法院不断增强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较好实现人大监督与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运用好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规定动作”。该院始终坚持年度工作报告、每月案件情况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相结合,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建立工作台账实现了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坚持“零报告”原则,每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涉特殊主体案件,今年已报告10期;及时报告重大案件和其他重要事项,已报告4起。二是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报送制度。以今年8月份人大考察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为契机,开展自查补短,出台《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向人大常委会常态化报送机制》,进一步细化人大监督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各个庭室,制定分类报送表格,由庭室填表后汇总到院办,统一报送人大办;建立报送员队伍,确定各庭室报送责任人;严格报送时间,每月3日前向院办报送,10日前报送人大办。三是形式多样,扩大双方互动交流。院领导及办案法官带队,主动定期上门走访人大代表,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制作《联络专刊》向人大代表发放,让人大代表更好地熟悉人民法院的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执行监督员,在重大案件执行、专项集中执行中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今年来共走访人大代表4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2件,监督执行2批次,收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0多条。(院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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