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涉嫌构成拒执罪,一旦你因拒执罪被判刑,因你目前还在缓刑考验期内,法院将会撤销之前的缓刑,数罪并罚……”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话,还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张某从之前的一口一个
“我没钱还,我被判过刑,不怕拘留”变成了“我现在就去筹钱,你们再等等好吗?”
张某今年2月因醉酒开车被遂昌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5月初,还在缓刑考验期的张某又被人申请执行,原来张某因借了申请人5万元后久拖不还,经法院判决张某需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执行文书后,但张某无动于衷。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但张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执行。而根据查询系统反馈,张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其名下还登记有豪华小汽车一辆。
近日,执行干警通过与司法局的信息共享机制了解到张某正在遂昌某社区接受矫正。5月21日,执行干警找到了张某所在社区的司法所,在司法所下属社区矫正机构的配合下,成功找到了张某。
原先电话里一直推脱的张某还试图负隅顽抗,说没钱,待执行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释法并警告后,张某的态度一下子变了,马上电话联系筹钱。当日,执行干警通知了申请人到法院协商,经调解,张某当场履行了3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进一步强化拒执犯罪打击力度,遂昌法院创新执行举措,与司法局建立合作机制,运用拒执罪、撤销缓刑等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中的被执行人进行震慑、惩戒,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遂昌法院执行二局局长王华根介绍,司法局定期向法院提供缓刑人员名单,法院对名单进行筛查。如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未执结案件的,立即向司法局通报,督促缓刑人员履行法律义务。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怕拘留、无所谓失信”的特点,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的人员以缓刑期间有违法行为论处,启动缓刑撤销程序,有效震慑拒执人员。
截至目前,该机制已督促2名缓刑人员履行执行标的共4万元,并有3名缓刑人员被激活缓刑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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