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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不犯法每次只“顺”一两张 五旬食堂大妈七次盗窃同事760元获缓刑
时间:2015-05-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昌一家幼儿园的老师们几个月间连连遭贼。老师们合力将贼抓住,却发现这个贼不是别人,居然是幼儿园食堂烧饭的大妈。日前,遂昌法院大审判庭上,这位食堂大妈带着悔恨接受了法律的惩罚。

2014年底开始,在遂昌某幼儿园工作的巫老师接连遇到怪事儿:包里的钱不时会莫名其妙的少了一两张,有时候一百块,有时候就几十块。

最开始的时候是2014年12月的某天,巫老师因为临时有急事,就离开幼儿园了会。回来的时候发现放在教室橱子上的包里的百元大钞少了一张。巫老师以为是自己不小心记错了,没在意。

过了几天,巫老师带着学生户外活动回到教室,发现包里又少了几十元钱。巫老师觉得这几十块钱是自己哪里花掉了,还是没放在心上。

又过了一段时间,幼儿园组织老师们开会,结束后巫老师放在橱子上的包里又少了一百元钱。这次,巫老师觉得自己遭了贼,但又不好意思向同时提起,怕被同事误解。

直到2015年3月的一天,巫老师和同事谢老师闲聊的时候得知,原来遭贼惦记的不止他一个。

“我记得很清楚,因为要给女儿买鸡蛋,所有包里有一张50元面额的钞票。那天做广播操回来,包里面这张50元就没有了。”说到钱被偷这件事,谢老师记忆犹新。

再后来,巫老师和谢老师发现还有另外两个同事也遭贼了,就和同事们向院长汇报了这事儿。

“我们几个在园长那讨论了下,都觉得钱不是外人偷的。”那时巫老师就确信,这个贼就在她们身边。园长出了个主意,让大家把包里的钱都用笔在角上做上记号,等着小贼来偷。

第二天,谢老师果然又被偷了。园长马上召集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以补交保险费的名义让他们交费,果不其然,小偷被发现了。这个数次盗窃的小贼,不是别人,居然是食堂烧饭的阿姨郑某。

56岁的烧饭阿姨郑某开始时矢口否认、极力辩解,但是在同事们的质问下和铁证——带有记号的钞票面前,终于还是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盗窃的行为。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2014年12月到2015年3月案发前,郑某分七次盗窃巫老师等四名老师总共760元钱。据郑某交代,这些钱都被用在她日常花销上。

“我以为每次几十、一百的偷,被发现了最多也就赔点钱,不会犯法的。”被告席上,郑某悔之晚矣。

遂昌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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