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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不和拒赡养 床前调解化纠纷
时间:2010-06-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生有五子二女,现年80岁的大柘镇村民程老太,理应安享晚年,但前些日子程老太竟将五子都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日前,因程老太卧病在床,我院承办法官遂赴程老太家中,在其床前化解了纠纷。

开庭前,承办法官分别与程老太五子联系,了解各自的想法,并走访了亲属了解情况。在程老太家中开庭时,承办法官将作为被告的五子召集到其床前,详细的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经了解,五被告产生纠纷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被告要求分割程老太的自留地后才赡养她;二是五被告根据原协议筹集用于程老太治病的钱,在使用时互不信任。承办法官针对纠纷焦点进行逐个破解,一是对拒不赡养的被告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耐心劝解,母亲年事已高又生病,作为子女怎能不孝?最终使其认识到错误并放弃了分割自留地的主张;二是与村委会沟通,提出一个建设性的方案,即五被告筹集的钱,交由村委会管理,当原告程老太治病花费后,立即补上用掉的钱,以确保老人能及时得到治疗。

经调解,一场亲子、兄弟之间的纠纷最终得以解决,达成了如下协议:原告程老太由被告五子按长幼顺序轮流照料,十天轮流一次;程老太今后治疗和送终的费用由五子平摊,五被告原先存入原告帐户内的6016.50元,用于其治疗和送终。五被告应在发生医疗费用之日起十日内补齐支出的费用,确保该帐户余额不少于6000元。该帐户存折交由原、被告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保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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