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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5年3月12日在遂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有南

各位代表:

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回眸2014年,全院干警同心合力,取得新发展新成绩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正确的司法改革观念,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77件(含旧存110件,下同),办结4185件,同比分别上升8.6%和6.8%,均创历史新高。连续六年获全市基层法院考核一等奖,五年内第三次集体立功,并荣获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一、立足审判职能,全力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惩治与预防并重,刑事审判注重宽严相济。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29件,判处罪犯331人,同比分别减少4.6%和19.3%。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抢劫、盗窃、诈骗、贩毒等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109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17人;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20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6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93件,判处罪犯93人。依法审结原王村口镇领导干部贪污窝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横跨全市6个县(区)骗取医保基金案、备受央视关注的外籍新娘重婚案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刑事犯罪。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轻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让失足人员在社区接受矫正,对139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缓刑率为42%。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全部未成年犯均按新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严格的犯罪记录封存。

情理与法理并重,民商审判注重案结事了。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69件,同比上升8.6%,解决争议标的额5.1亿元。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着重运用调解手段,避免矛盾激化,共有1793件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民事调撤率为67.7%,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为73.3%。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审结上升幅度近三成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借款纠纷921件,审结买卖合同纠纷162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3件,并妥善审理了一批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合资投资股票纠纷、票据遗失赔偿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保护与监督并重,行政审判注重实质化解。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受理计生、国土等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审查案件42件,同比上升75%,其中裁定准予撤回申请4件,裁定准予执行38件,现已全部执结。尽量使用柔性手段,通过约谈制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20余万元,裁前成功调解一起历时近二十年的涉嫌违法用地行政纠纷案件。积极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利用府院联席会议平台,进一步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挖潜与借力并重,执行工作注重提升合力。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采取拘留措施21人次。积极开展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有效执结一批时间长、难度大的陈年积案。继续加强“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全年共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等各类信息3257条。积极推进执行征信系统,将历年来程序终结案件的247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使他们在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乘飞机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建立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拒执行为的监督作用。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02件,执结1228件,同比分别上升6.2%和4.6%,实际执行率为53.4%,执行到位标的额达9882万元。

二、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把握改革发展新变化,妥善应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治理矛盾纠纷。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出台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依法推进的实施意见,从组织保障、审判执行、协调配合及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司法保障措施。从严惩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审结我县首例污染环境案,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对于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努力把握好裁判尺度和裁判时机,妥善审理或执行了涉及省重点工程峡湖金公路拆迁的停尸索赔纠纷、涉及我县城市更新的继承纠纷和房屋租赁纠纷等16起案件,依法保障了重点项目的推进。

积极服务银企发展。建立涉企案件处置工作联动机制,刊发《涉企信息专报》,加强业务庭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与公安、工商、经贸、财政等部门形成处置合力,妥善审结了群众关注的浩洋娇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等一批案件。灵活处置涉企纠纷,采取“放水养鱼”、分批履行债务、“动态查封”等方式,努力救活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运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帮助金融机构追索债权2809万元,最短审限仅为5天;开展农村信用社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案件165件,到位标的额1600万元,有力支持了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制定“大调解”工作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与县法制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的意见》,不断扩大诉调对接的覆盖面。做好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分批对基层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及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年诉前引导调解案件572件,达诉讼案件的43.9%,大量纠纷被就地化解。强化司法成果的运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9条,大部分得到采纳和落实。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全民守法,结合3·15消费者维权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到校园、社区、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举办法律讲座7次,在主流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188篇,向社会发布涉毒犯罪和村干部职务犯罪等两部审判白皮书,并制作我院首部法制微电影《法外有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践行司法为民,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以保障民生为重要目标,始终坚持民本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开通全市首辆“巡回审判车”,坚持定期到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做到有案办案,无案说法,巡回办案300余件,相关工作被《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成立全市首家驻社区党员法官工作室,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帮扶解困,受到群众好评,经验被省、市两级法院所肯定。建立中层以上干部轮值导诉制度,在立案大厅提供法律咨询、材料预检、诉讼引导、信访接待等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

努力保障涉案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4件,赡养、扶养和抚育案件17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14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民生类案件348件,执行到位金额647万元。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为37名没有钱聘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渠道,会同县残联建立涉诉残疾人司法救助制度,确定年度为5万元的基金额度并将逐年予以提高,为22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争取到各类司法救助资金42万元,同比增加39.3%。

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坚持院领导随时接访制度,开通网上申诉系统,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对2起无理上访案件报省高院审查后予以终结,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对1名确有困难的信访人通过司法救助化解了纠纷,涉诉信访化解稳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深化阳光司法,全力促进司法公开公信

以接受监督为根本保证,始终坚持阳光司法,自觉、主动、诚恳地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司法权依法健康运行。

全面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电子触摸屏等设备以及公开的信息内容。注重法院网站的便民性和亲和度,增设在线咨询、判后答疑、庭审直播等功能,在全省首推在线申请档案复印和邮寄服务,网站浏览量超过8万人次。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实时发送案件办理信息,使当事人全程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公开裁判文书1141份。严格落实庭审录音录像,上网发布重大案件庭审录像23件。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网拍率达98.4%,总成交额达7135万余元。在社科院对我省法院进行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中,我院得分名列全省第八位。

努力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并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96名。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通过举行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和拍摄陪审工作专题片等举措,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荣誉感和责任心。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331件,陪审率从上年度的95%提高至100%。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等新闻发布会4次,使群众能够零距离、无障碍地了解法院,了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严格落实《涉县人大代表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涉县人大代表案件办理情况。坚持法官定向联络县级人大代表制度,由院领导带队,逐一上门走访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余人次对庭审进行评议,10余人次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会同县检察院建立重大民商事案件监督机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事中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进高效廉洁司法

坚持把加强法院管理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核心环节来抓,加强制度管理、文化建设和物质保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狠抓规范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细节,以“庭审规范化推进月”和“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为载体,不断规范司法礼仪、庭审活动和文书制作。大力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出台《司法拍卖细则》、《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司法拍卖、执行款分配、案件信息录入、程序终结等重点环节,执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考核分获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和第二名。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成立正风肃纪检查小组,开展纪律作风问题明察暗访90余次,并每周进行通报,队伍作风进一步改进。坚持廉政警钟长鸣,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廉洁司法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等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开展了历年沉淀涉案款物清理等工作。营造良好文化氛围,经常性开展或组织干警参加法学论坛、主题演讲、体育竞赛等活动,激发干警活力,展现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共有29人次被县级以上表彰或立功。

强化综合保障,夯实基础建设。加大信息化投入,不断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完成历年在库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顺利通过省高院电子档案一级达标验收。为干警配置执法记录仪,实现执行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使执法行为更加文明规范。积极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配齐自助寄存柜等安检设备,加强安检和庭审保卫工作,全年未出现一次事故。全力推进新建审判用房建设,严抓施工质量,严控工程造价,大楼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部分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实际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司法环境还有待改善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或克服。

展望2015年,我们将朝着法治目标前进,确保司法公正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一年,我院将立足实际,更加注重基层探索实践,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水平。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守生态第一责任,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遂昌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落实司法改革,严格规范司法程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完善司法为民机制,提高司法公开公信,为打造五美遂昌、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司法保障能力,力争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作为。依法审理涉“三改一拆”、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的征地拆迁、农民权益保护等纠纷,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环保执法职能,合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困难企业的诉讼和执行案件,合理引入破产重整程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稳步落实司法改革,力争在确保司法公正上有新作为。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配合落实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优化法官产生办法等举措,推行办案全程留痕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法官依法独立办案的能力。完善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落实刑事审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制度和律师代理申诉等制度,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深入落实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制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

三是不断完善为民举措,力争在回应群众需求上有新作为。要进一步完善细化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便民利民举措,为群众提供热情、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入研究立案制度改革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逐步实现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转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妥善审理食品药品安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劳动损害赔偿等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严格落实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制度,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制裁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是坚持狠抓队伍管理,力争在提升整体素质上有新作为。要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良好职业品格的养成,扎实抓好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整治“六难三案”,健全法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树立公正、负责、亲和的司法形象。继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五是加大后勤保障投入,力争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有新作为。要以信息化手段逐步推动庭审记录改革工作,使庭审记录从传统的笔录方式向录音录像记录转变,提高庭审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探索开展案款管理电子化改革,实现网上自动退费,无需当事人申领,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继续抓好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争取工程早日竣工并迁入使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五美遂昌和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注解

1.犯罪记录封存指司法机关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依法对记载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相关犯罪记录采取保密措施,非有法定事由,未经审批程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制度。

2.实际执行率:指执行案件中以自动履行、强制执行、和解执行的方式执结的案件占同期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比例,不包含程序终结方式结案的案件。

3.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该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担保物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在30日内审结且一审终审,为实现银行担保债权、处置不良资产提供了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新路径,有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4.12368服务平台: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服务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畅通群众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系渠道,由全省三级法院“一号对外、分级部署”设立的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以电话接入、语音、短信等为服务方式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

5.立案登记制: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立案审查程序,规定只有经审查符合诉讼法规定的硬性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立案。而立案登记制则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6.六难三案:指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对“六难三案”问题进行深入整治。

7.庭审记录改革:该项工作是浙江高院率先在全国进行试点的一项创新性改革举措,以数字法庭对庭审过程的录音录像来代替笔录,确保记录下双方当事人的原句原话,保证庭审记录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仅减轻了书记员的工作量,对规范庭审和提高庭审效率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遂昌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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