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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
时间:2014-08-28  来源:遂昌法院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先予执行申请书,是原告因生活或其他方面急需,在案件起诉后判决前要求人民法院责令被告预先给付一定数额(量)款项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      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在案,现因            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或某项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有关法律关系、情况紧急证据材料)

1.书证           件;

2.物证           件;

3.证人              住址: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祥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事实与理由。写明急需先予执行的事实,说明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并无对待给付的义务;申请理由,着重提出被申请人必须先行给付的事实根据。

3.请求事项。将申请人要求先予执行的标的的名称、数额(量)及给付方式写清楚。

4.在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5.书写法律文书要字迹工整,尽量简明扼要,请用墨水笔书写或打印,一律使用A4纸。(纸张的左侧应溜出2.5厘米装订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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