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执行书一份(打印件),由申请执行人签名且捺印,如是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法院的裁判文书原件(如经过二审的则提交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提交原承办法官开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生效证明必须经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名);
4、提供证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如是个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如是单位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应提供被执行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号码;
6、填写从办事窗口领取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