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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司法基本规定

一、法院干警“五个严禁”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受到处理的人员,当年考核等次应当确定为不称职。 

 

二、“十个一律”

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安排宴请和夜宵; 

工作用餐一律不准上酒;

同城一律不得安排公务用餐;

下基层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

工作日午餐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时间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加打牌、打麻将等相关活动;

任何时候一律不准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一律不准违反规定打听案情或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一律不准因案件相互请托或接受吃请、娱乐等活动;

任何时候一律不准参与涉“情色”性质的活动。

 

举报投诉方式

一、本院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578-8181302 

信访电话:0578-8181134

举报信箱:court_zjsc@qq.com

书面举报:邮寄到“遂昌县人民法院  监察室(收)”,邮编323300

二、上级举报途径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http://jubao.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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