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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法院多举措推进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
时间:2017-10-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确保院庭长办案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遂昌法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今年1-9月,遂昌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4108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75.2%;由院领导作为承办法官审理了“映山红木业破产清算”、“百润科技重组案”等大案难案群体案,收到良好效果。主要做法:一是明确办案数量。出台《关于院庭长办案的规定(试行)》,并自我加压,提高办案数量要求,目前院长带头办案,比例达到全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16.9%;入额院领导办案比例达到53.1%;各庭长办案量达到本部门平均量的60.48%180.9%不等;同时对各副庭长作了办案数量比例达到100%的要求。此外,院庭长还承担主持法官会议、协调督办重点敏感案件、接待来访等事务。二是完善配套机制。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结合专业背景和个人专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和长期未结案件,院领导既可作为承办法官审理案件,也可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来参与审理案件。同时,通过设立院长固定开庭日,确保办案时间;合议庭发表意见时低职务层级优先,避免行政因素干扰;裁判文书签发由承办的院庭长最后签署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院庭长办案的效率和效果。三是强化考核监督。由审管办定期在内网通报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参与方式、审判质量等全面情况,并纳入法官审判绩效考评管理和监督范围。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情况开展定期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杜绝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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