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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进一步完善重大执行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时间:2017-08-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更好化解案件矛盾,不断提升执行办案品质,特别是更有效地破解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我院在原领导包案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结合办案实际创新举措,出台《重大执行案件领导包案制度规范》。主要内容有:一、强化责任担当。所有院领导(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除外)都应当参与执行案件工作。每位院领导原则上,一年应当包办5-10件重大疑难执行案件。重点督办涉执信访、强拆腾房、涉民生、涉公职、涉群体、程序终结等七大类重大疑难案件。二、深入贯彻落实。遵循“包案到人,一包到底”的原则,各院领导对包办的执行案件,从经手开始,都要全程跟踪、持续关注、参与到底。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了解执行办案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亲自督导办理,为案件承办人提出指导意见,出面接访协调,遇重大突发状况,远程或实地指挥,直至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确保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满意。三、坚持精执理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执行会诊,认真分析案件构成,统筹考虑案件类型、执行难度等综合因素,预估风险,研判剖析,多方论证,形成破解方案。坚持“繁案精执”的办案理念,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坚决执行到位。努力探索无财产案件分类办理、执行听证、全面公开、规范退出等机制,妥善处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着力提高分包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四、团队协作配合。各包案领导与各承办执行员、执行辅助人员要加强团队意识,紧密协作,严格按执行规范化流程办理案件。用好执行兵团作战机制,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严惩“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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