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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庭深入偏远山区巡回开庭审案
时间:2010-02-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以人为本   以案说法

——我院刑庭深入偏远山区巡回开庭审案

 

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22日,我院刑庭专程赴距县城97公里的柘岱口乡柘岱口村会议室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并依法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缓刑。

20085月,已78岁的被告人张兴根向柘岱口乡林业工作站申请办理了2立方米雪压材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山场为被告人张兴根座落在遂昌县柘岱口村土名为上滩的自留山。同年6月中旬、12月下旬,被告人张兴根先后两次雇人在该山场上采伐林木。经鉴定,该山场实际采伐林木25.9496立方米。扣除采伐计划和允许误差,超计划采伐林木23.74956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39.5826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张兴根向县公安局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

庭审后,审判人员以案说法,适时向当地群众宣传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生态资源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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