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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法院召开民生类案件执行情况通报会
时间:2013-04-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省高院《关于加大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类案件执行力度的通知》安排和部署,遂昌法院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由主管执行的院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现就我院开展民生类案件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情况

 2012121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共梳理出民生类案件270件,其中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数94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2人,涉案标的969698元;涉“三费”(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案件9件,涉及9人,涉案标的31300元,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件,涉及12人,涉案标的747936.37元。

 截止到2013228,共执结民生类案件129件,其中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数94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2人,涉案标的969698元;涉“三费”(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案件5件,涉及5人,涉案标的9950元,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件,涉及8人,涉案标的574218.65元;采取强制措施79人次。

 此类民生案件主要特点:

 1、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案总金额偏高,但人均涉案金额和个人涉案金额较低(主要是农民工工资案件);

 2、申请人生活较为困难。特别是人身损害以及抚养费、赡养费案件,申请人多因为生活困难而到法院申请执行;

 3、被执行人多下落不明。案件类型多样,但多数被执行人都外出在外,难以查明下落,寻找当事人、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需要投入很大成本。

 二、主要做法、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二)调查摸底,分类分级处置。对涉及农民工群体权益等民生类的执行案件进行调查梳理,专设台账进行备案登记,共排查出民生类案件270件,涉案标的378.84万元,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执行会诊工作法”分类处置、分级解决,特别是浙江宇通建设有限公司与13名民工拖欠劳动报酬系列案件,由于涉及到人数较多,案件标的大的特点,经过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诊会议讨论解决方案,最终顺利将此案了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开辟“绿色通道”。强化执行联制,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民生类案件,特开通立案、审理、执行一体化的“绿色通道”。同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力度,由执行局安排专人对民生类执行案件执行进度进行督查,对于民生类案件,要求执行局全体执行员加快执行节奏,务必在春节前执行完毕。此外,我院还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欠缺,确实无法履行义务,而申请人又生活极其困难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截止过年之前,共发放执行款项73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为农民工、人身损害等一批弱势群体送上了一份温暖与关心,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三、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案件矛盾纠纷较多。由于涉及到各类民生案件数量较多,特别是抚养费、赡养费案件,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更加涉及到一个家庭亲情处理问题,亲人之间存在矛盾。加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于当事人双方都多少受到损伤,纠纷处理难度更加加大。

(二)执行难度较大。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家庭大多生活困难,期盼法院能够执行到位,挽回损失。另外一方面又面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问题,查询财产一无所有,查询下落无法查明。执行难度与成本越来越大,面临办案压力也不断增加。

(三)执行保障需要进一步完善。面对被执行人不予配合执行的情况越来越多的现实情况与当前我局执行保障设备相对落后的矛盾问题,致使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我局装备设施仍然不能配上当前执行办案现实需要,亟待解决完善。

民生类执行案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我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和正义,赢得百姓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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