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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法院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执行款清理工作
时间:2018-09-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昌法院针对执行款发放天数延长、长期未结案件数增多、拍卖评估的天数较长等问题,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执行款清理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督促推进。由执行局、执行二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等。执行监督科对照卷宗材料“以款找案”,清理出未及时发放案款的案件300余件,实行“销号式”管理,完成一案销号一案,目前已清理过半。并实时跟踪执行案款清理进程,对工作不力、效率较低的执行员予以问责和通报,督促倒逼各执行员按期发放,提高工作效率。截至9月初,已对2位执行员进行口头批评和通报。

二是突出重点,灵活推进。执行监督科清理出超过6个月未结案23件,根据案件长期未结具体原因分类整理出企业资不抵债、执行财产轮候查封、参与分配系列案件等多类未结案件类型,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围绕案件类型分类制定对应方案。例如针对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已有1件申请转入破产审查,以促进长期未结案得到有效执结。

三是规范录入,有序推进。重视案件的信息录入,做好执行立案、执行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分配、制作文书、结果审批等信息录入工作,避免出现因信息录入错误或不准确而导致案款无法及时发放的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对执行案件信息的核查和案件文书上网工作。截至目前,核查案件信息400余条,纠正和补充信息50余条,文书上网率为96%

四是创新方式,高效推进。一方面针对申请执行人多年无法查找、申请执行人系公司已注销以及系列案件申请人数众多暂时无法发放等案件,经过报请审批后将执行案款“提存”至公证处,提存案款从财务专户中剥离出去,不仅有效避免执行案款长期沉淀带来的管理风险,而且可以联合公证处大数据共同寻找申请执行人,有效提升案款的发放速度;另一方面,完善拍卖评估方式,以当事人协商价格等方式降低拍卖、评估的天数,简化拍卖流程,拍卖周期从原来45天缩短至30天,高效推进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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