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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时间:2018-06-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621日,遂昌县法院根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廖某盗窃罪一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对其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处罚。该案从案发到判决仅9个工作日,其中在法院审理3天。

今年年初,遂昌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出台《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意见》。

根据该机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在拘留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免去批捕、逮捕等手续。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符合机制适用条件的,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裁判。

该意见的出台和施行,使得公检法内部工作流程上得到进一步简化,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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