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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 刀伤主人 偷了600块的贼被判十一年三个月
时间:2016-04-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小贼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在逃跑过程中抄起菜刀乱舞把主人砍伤了。为了区区600元钱,小贼被遂昌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因缺钱用 他入室盗窃

26岁的孙某是贵州人,2013年1月曾被永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孙某来到龙游某服装加工厂打工。11月初,孙某因为没钱用,又曾在狱中听说遂昌产黄金,当地人都很有钱,于是动了歪念头。

11月4日,孙某从龙游骑摩托车往遂昌方向走。在北界镇附近,他选择了往山里去。孙某称,这是因为“乡下偷比较容易得手,而且乡下监控少。”

下午2时许,孙某发现路边上坡下一幢房子没人在家,于是将车停在旁边的山坡上,自己绕到房子后面,从后门进入了房子。搜寻几个房间后,孙某在卧室的床上里找到600元钱。

被户主发现 他抄起菜刀

孙某收好钱正想继续搜寻时,听到有人走进屋子的声音。孙某大惊,正想往外走,就看到有人从后门跑进来,边跑还边喊“小偷”。

这人正是屋主周某。孙某停车入户时,周某正在不远处。他见孙某放着大路不走,偏偏要从坡下绕到自己家后门,意识到孙某可能是小偷,马上往家赶。为了防止小偷有凶器,他在半路抄了一根竹竿。周某赶到屋子时,正好看到孙某鬼鬼祟祟从自己卧室出来,气不打一处来的周某抄着竹竿就去追孙某。

孙某一看,转身往厨房逃去。周某跟在后面,挥着竹竿就往孙某身上打。孙某逃到厨房,一把抄起菜刀,对着周某砍去。周某右手拿着竹竿正准备打孙某,只能下意识拿左手去挡菜刀。孙某刀刃划过,直接将周某手掌划出一大到口子,一时献血淋漓。孙某想趁机逃跑,周某忍痛拦在后门不让他走。期间,孙某挥舞菜刀,周某也拿竹竿打孙某。最终僵持下,孙某找个空子夺路而逃。

周某追出门,看到附近有几个同村的村民,便大喊抓贼。村民们看到这一幕,几下就将孙某制服,并马上报了警。

周某这才发现自己手上、耳朵上、身上多处“挂彩”。经鉴定,周某所受为轻微伤。

因为600元被判11年 他不能理解

日前,遂昌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孙某刑事责任。

孙某则辩解,自己因为被害人周某用竹条打他而退到厨房随手拿了一个东西防卫,且当时并不知道手里拿着是刀,只想逃走,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法庭审核,孙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在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在户内使用菜刀相威胁,以使自己逃脱,其行为性质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应以抢劫罪论处。遂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宣判后,孙某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他怎么也想不通,因为这600块,他会受到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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