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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街网”对接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遂昌法院开审农村电商第一案
时间:2016-02-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1月25日,昌法院电子商务法庭依法对洪某某诉浙江遂昌某商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通过网络法庭进行公开审理。这是遂昌法院作为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以来首次开庭审理案件,也是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对接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第一网“赶街网”后审理的农村电商第一案。

当事人可全程在线打网购官司

    这是一次特殊的庭审,法庭里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原告和被告却不见人影。法槌落下,法官面前的电脑显示器里,当事人双方正襟危坐——原告远在云和的家中,被告也在自己办公室内,现在他们正通过网上法庭审判系统视频交流。

2015年11月7日,家住云和县安溪乡的洪某某通过赶街网在遂昌某商行处购买雕牌透明皂一箱,价款为119元。后原告一直未收到被告的货物,故通过电子商务法庭申请立案,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卖家退还货款119元。  

  开庭审理之前,法官业已通过网上法庭完成送达等诉讼活动,并于1月25日开庭审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遇到类似网购纠纷时,许多消费者不懂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有时通过投诉也达不到效果,但是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维权,却颇为简单快捷。

  当事人遇到网购纠纷时,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在线立案。受理后,系统将根据订单号自动导入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比如,商品信息、买卖双方信息、旺旺聊天记录等等,法官在系统中只需点开案件信息便能查看。开庭前,由买家将争议商品邮寄至法院,法官当庭拆封予以举证,然后通过视频将影像清晰传送到原、被告电脑上。案件审理完结后,又通过网上向双方送达裁判文书。立案、送达、开庭等一些列诉讼活动,当事人双方全程无需出门,真正实现了“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下地”。

“这类纠纷案情相对简单,案件标的额也相对较小,通过网上法庭很快就能解决。”本案主审法官周香琴说。

  对接“赶街网”助力农村电商发展 

近年来,随着网络消费的日益火爆,浙江全省法院涉电子商务的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明显增加。为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需求,浙江省高院于去年8月在国内率先主导建设电子商务法庭,杭州中院等四家法院被确定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批试点单位。遂昌作为农村电子商务“赶街模式”的诞生地、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第一网“赶街网”的注册地,遂昌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第二批审理网络交易纠纷的试点法院。

遂昌农村电商“赶街模式”,是指主要由“赶街网”进行整体的统筹和整合,为每一个村网点提供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由便利店老板为村民代发、代收包裹、代卖网络产品的一种农村电商模式。在业内深受好评,并已在全国各地推广。

在与淘宝无缝对接的基础上,浙江高院将“赶街网”接入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审判系统,向基层、向农村电商延伸审判触角。

“相对交通发达的城市地区,农村出现网购纠纷更为麻烦,”遂昌法院院长陈有南说,“一是农民朋友们维权意识相对淡薄,网购纠纷不知如何处理。二是诉讼成本较高,来回奔波很不方便。‘赶街网’和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无缝对接,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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