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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导自演四起“车祸” 遂昌一修车店老板骗保17万被判刑
时间:2016-01-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省下修车费用还能捞取不菲的赔偿金,修车店老板伙同车主导演四起“车祸”,向保险公司骗保17万元。日前,遂昌法院审理了这起骗保案件,主犯柳某获刑8年。

41岁的柳某案发前是遂昌一家修车店的老板。柳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还因欠钱不还上过老赖黑名单。

2013年8月,朋友梁某想将车子油漆处理一下,便将车交给柳某维修。柳某见车子已投保,便和梁某商定,制造一起虚假的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2013年8月5日,柳某和妻子分别驾驶梁柳某自己的车到遂昌乡下的公路上。到约定地点后,柳某和刘某相向行驶,制造了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柳授意车主某和妻子冒充事故车辆的驾驶人,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作虚假陈述,最终从保险公司骗得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51924元。其中除了5000元充抵柳某欠梁某的钱外,余款为柳某所得。

2013年10月,车主尹某将车子交给柳某维修,柳某又伙同尹某、刘某某用类似手段制造骗得保险金51999元

2014年4月19日,柳某因为自己的车子需要维修,故恶意制造车祸,骗取保险理赔金金75921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2月,柳某用同样手法骗保时,保险公司起了疑惑。

“这次事故数额较大,和他之前2013年的一次事故非常类似,”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而且他自己开有修理厂,存在换旧件的可能,所以我们怀疑他骗保。”

经多方调查发现,柳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接受公安传唤之后,柳某承认了自己的骗保行为。

遂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柳、尹、梁、刘某某、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理赔金,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依法判处柳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其余三被告分别获刑并处罚金,柳某妻子刘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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