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修车费用还能捞取不菲的赔偿金,修车店老板伙同车主导演四起“车祸”,向保险公司骗保17万元。日前,遂昌法院审理了这起骗保案件,主犯柳某获刑8年。 41岁的柳某案发前是遂昌一家修车店的老板。柳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还因欠钱不还上过老赖黑名单。 2013年8月,朋友梁某想将车子油漆处理一下,便将车交给柳某维修。柳某见车子已投保,便和梁某商定,制造一起虚假的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2013年8月5日,柳某和妻子刘某分别驾驶梁某的车和柳某自己的车到遂昌乡下的公路上。到约定地点后,柳某和刘某相向行驶,制造了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柳某授意车主梁某和妻子刘某冒充事故车辆的驾驶人,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作虚假陈述,最终从保险公司骗得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51924元。其中除了5000元充抵柳某欠梁某的钱外,余款为柳某所得。 2013年10月,车主尹某将车子交给柳某维修,柳某又伙同尹某、刘某某用类似手段制造骗得保险金51999元。 2014年4月19日,柳某因为自己的车子需要维修,故恶意制造车祸,骗取保险理赔金金75921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2月,柳某用同样手法骗保时,保险公司起了疑惑。 “这次事故数额较大,和他之前2013年的一次事故非常类似,”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而且他自己开有修理厂,存在换旧件的可能,所以我们怀疑他骗保。” 经多方调查发现,柳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接受公安传唤之后,柳某承认了自己的骗保行为。 遂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柳某、尹某、梁某、刘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理赔金,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依法判处柳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其余三被告分别获刑并处罚金,柳某妻子刘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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