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的遂昌人的毛大爷今年摊上事了,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钱居然被认识二十多年的老朋友给骗了。钟某用古玩店新仿的工艺品冒充古董高价出卖,前后骗取毛大爷十余次,累计金额达六万余元。日前,遂昌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行骗者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毛大爷认识钟某已经二十多年。2015年年初,两人在闲聊的时候钟某说,他亲戚家门口有古代的石条。毛大爷一听认为是好东西,说不定周边还有古董。 没想到过了两个月,钟某真的拿来一个陶瓷花瓶,说真的挖到宝贝了,并且告诉毛大爷,这个是他亲戚挖到的,可以便宜卖给他。毛大爷一听,马上就信了,花了几千块买了下来。 钟某还告诉毛大爷,想和他一起做倒卖“古董”的生意:从他亲戚低价买来,然后由钟某寻找下家,从中赚取差价。 每次钟某来,都会带上一些“古董”。毛大爷则会给他一些钱,当做合伙费用,而钟某自己也掏了一万五。钟某走时,也要带上一两件“古董”,说是拿去卖。毛大爷更加相信了。 2015年3月至4月20日期间,毛大爷一共花了六万多元,分十余次从钟某手中“买”了花瓶、手镯、戒指、茶壶、佛像、香炉等出土宝贝。 4月21日,毛大爷端详钟某给他的文物时发现居然是现代工艺品,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老朋友骗了。 “真是没想到,认识他二十多年的朋友,他也能骗。”毛大爷说到钟某时连连摇头。 钟某落网后,警方发现钟某是个贯骗,自1983年起,曾五次因诈骗罪被判刑罚。2014年出狱后死性不改,干起了骗老朋友的勾当。 “我听他说石条附近有文物的时候就想到这个办法骗他了,”钟某说,“有钱赚,也没想那么多。”而那些所谓的文物都是他花几十块几百块从文玩店买的仿制的“赝品”。 遂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欠款共计60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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