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共同处罚,被处罚人不服,起诉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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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2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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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可以起诉工商或者税务机关,也可以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理由是,这些行政机关都参与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受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他们中的某个、部分或者全部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控告的行政机关只有一个,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若认为有必要,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他行政机关参加诉讼,成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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