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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能起诉吗?
时间:2012-02-2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规定的第一项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同于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又称刑罚,是人民法院对有犯罪行为的人给予的处罚。行政处罚不同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在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对违反政纪的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条例给予的惩戒,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行政处罚也不同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限制其保持一定状态的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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