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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对企业领导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时间:2012-02-2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工人与企业的纠纷主要是劳动争议。例如工人对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种诉讼也不是行政诉讼,而是民事诉讼。因为企业不是行政机关,工人对企业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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