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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保护等部门作出的涉及土地、水流污染等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到哪儿起诉?
时间:2012-02-2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环境保护等部门作出的涉及土地、水流污染等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在土地。水流污染发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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