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遂昌县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起诉
可以委托外国律师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吗?
时间:2012-02-2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指在我国律师协会登记,参加固定的律师机构工作,具有中国律师身份的人。在国外的中国人,包括有中国国籍的华侨,或者港澳同胞,即使是从事律师业务,也不能被看作是中国律师。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是因为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在本国领域内适用,不能延伸于国外。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也不允许外国的司法制度在其领域内干涉本国司法制度。我国不允许外国律师在我国进行诉讼代理活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司法独立的体现。

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有哪些权利?
上一篇: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如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主办:遂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79号 电话:0578-8180826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8-8180567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