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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学习例会制度
时间:2013-11-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业务技能,特制定如下学习例会制度:

(一)审委会学习一般每二个月安排一次,每次半天时间,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

(二)审委会学习采取辅导讲座、学习心得交流、业务研讨等方式,根据各个时期审判工作特点,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辅导、审委会委员或业务庭负责人进行讲解等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交流。

(三)审委会学习内容主要是对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具体内容包括:

1、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2、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

3、参加上级法院培训内容及相关业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审委会学习人员包括全体审委会委员,根据学习内容的不同,可安排相关业务庭室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

(五)审委会学习实行考勤签到制,一般情况下,审委会学习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出席的应向院长请假。

(六)审委会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定和学习会议记录。各位委员要提前收集相关学习资料,准备讨论发言提纲并做好学习笔记。

(七)根据学习内容适时布置与会人员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知识测试,以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附件:2013年下半年遂昌法院审委会学习计划表

序号

时间

安排

学习专题

学习资料

主讲人

列席

人员

1

7月

新刑诉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秦金芽

立案庭

法警队

负责人

2

8-9月

新民诉法

(立案、审判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②浙江省高院就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指导意见汇编(一)、(二)

王永烈

陈武文

各业务庭负责人

3

10-11月

新民诉法

(执行相关内容)

新民诉法关于执行部分的相关内容

叶均尉

立案庭

法警队

负责人

4

12月

 

 

民商事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新规定

①民事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解答第1-4期;

②严查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

③服务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

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云文景

吴忆玲

各业务庭负责人

注:以上计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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