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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炜:判决公告
时间:2015-02-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4)丽遂商初字第1177

丁炜:本院受理原告卢喜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丽遂商初字第1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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