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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司法统计分析第2期
时间:2015-06-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5年一季度审执运行态势分析

一、    指标总体运行喜忧参半,态势还算平稳

回顾今年一季度质效工作,总体呈现出“审判质效同比升降幅度不大,执行质效同比下降明显”的工作态势。

1、审判质效工作:今年1-3月,我院新收诉讼案件817件,比去年同期的717件增加了14%,增加的主要是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基本与去年持平,民事案件较去年略有下降;结案579件,与去年同期的580件基本持平。未结案356件,较去年同期的195件上升了83%,审判工作呈现收案升、结案平、未结案升的“两升一平”运行态势。

依照去年确定考核的19项指标中,有11项进入前3,有4项进入前6,有4项名列全市后3名,考核得分全市第2名,整体同比升降幅度不大。

2、执行质效工作:今年1-3月份,我院执行收案397件,较去年同期的318件增加了24.84%,结案258件,与去年同期的259件基本持平,未结案213件,较去年同期的111件增加了91.9%。执行工作同样呈现收案升、结案平、未结案升的“二升一平”运行态势。

二、审判落后指标及原因分析

根据新的考核办法,截止3月底,我院质效15项考评指标,有11项指标基本达到或高于全省法院基层均值,但仍有4项未达标,分别是同期结案率、民事行政上诉率、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结案均衡度,具体完成情况:

1、同期结案率,我院的数据是68.95%,,同比下降了12.12个百分点,低于基层均值74.65%

2、民事行政上诉率,我院的数据是9.09%,同比上升了4.67个百分点,低于合理区间,略高于基层均值9%                                      

3、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我院的数据是5.65%,同比下降了59.54个百分点,均未达到基层均值53.26%和合理区间45%

4、结案均衡度,本院值是20.21,同比上升了7.69,低于合理区间,高于基层均值14.08

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导致结案均衡度和同期结案率两项数据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收案数较去年有所增加,结案数未相应增加;副本送达难,送达时间长,公告案件多;鉴定案件增多;导致民商事调解自动履行率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一季度调解结案较少,报告期内以调解为依据的执行收案数大于同期民商事调解结案数,前两个月还曾出现负数,今年截至目前进入执行程序的调解案件达到156件,而去年同期仅为77件。导致民商行政上诉率上升的原因是部分当事人为拖延时间,即使对判决本身没有意见的也提起上诉。

四、审判整改措施

通过对上述质效数据的分析,这里面既暴露出我们对质效数据内在关联度把握的不够准确,也有工作抓的不够,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等问题。为此,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举措:

1、关于同期结案率。这项指标同时涉及审判和执行。目前我院诉讼和执行未结案居高不下,均超过300件,要消化这批案件开展办案竞赛活动,审判庭、执行局近期要对未结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摸分析,制定具体的办案计划表,对已开庭案件抓紧合议、宣判,尤其对执行未结案件要重点进行分析,已查封拍卖财产能够结案的抓紧结案,尚未评估拍卖的,执行局要加强与立案庭的沟通联系,立案庭要加强与鉴定、评估部门的督办,抓紧完成评估鉴定工作。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这是阻挠办案进度的瓶颈,建议法警队和业务庭要加强配合,充分运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电话联系送达等方式,特别是做好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努力缩短送达时间。把好立案关口。今年取消立案登记和执行备案登记制度,这对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严峻的考验,立案、执行关口要从大局出发,正确加以引导,逐步适应大环境要求,确保平稳过渡。

2、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这也同样涉及审判和执行环节的工作。这个数据今年非常落后,要在短期内改变,困难最大,为此审判阶段,一方面对当场能够履行的案件或者没有履行标的案件,尽量促成调解,以提高调解自动履行率;另一方面对有履行标的但确无履行能力的商事案件,不要一味强求调解结案,以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调解案件。执行局要把握好调解案件的执行立案工作。加强诉调衔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3、结案均衡度。这项工作关键还是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通过快办案,多结案,减少未结案,达到收结案均衡的效果。

4、民事行政上诉率。从我院近年来的工作情况看,这项数据随着结案数的增加,上诉率也会逐步下降。但在平常工作中,各业务庭要重视加强案件判后答疑工作,帮助当事人排疑解惑,尽量减少上诉案件。

五、执行落后指标及整改措施

今年我院执行工作相关数据除18个月以上未结案外,其他数据均下降,部分数据下滑严重,其中实际执行率为29.55%,同比下降了34.9%,低于35%的合理区间。执行标的清偿率为16.75,同比下降了45个百分点,与合理区间45%差距明显。平均执行天数为51.75天,同比增加了29.79天,同期执结率为64.99,同比下降了16.46个百分点,低于基层均值。

针对执行质效主要几个指标落后的实际,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举措:

1、关于实际执行率和同期执结率: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五大系统功能作用,穷尽执行措施,特别要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赖账者”。合理配置现有执行力量,采取精细化管理方式,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调动执行干警的主观能动性,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加大案件跟踪督办,对疑难案件实行执行工作会诊法,集思广益,逐案化解,花大力气消除执行陈案。

2、关于提高标的清偿率:加强司法网拍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公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型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对执行标的进行宣传,扩大司法网拍的知情度和参与度,提高司法网拍成交率和执行标的处置成功率。尽量减少程序终结案件,虽然程序终结对结案率有积极作用,但是对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等指标都产生了消极影响,今年1-3月份程序终结案件已有137件,占结案总数的53%,且结案标的额较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控制程序终结案件。做好程序终结恢复案件和民工工资系列案件的执行工作。

3、关于平均执行天数:增强执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对各类案件要分析预判,能够执结的要抓紧安排。对立案、查询、冻结、处置、结案等各环节要做好衔接,尽量缩短期限。要抓紧做好案件归档报结工作,从近期检查情况看,部分案件虽然已点击执结,但迟迟未移交归档,一般都有个把星期,长的半个多月,人为地拉长了执行天数,有的是裁定没有落实,有的是案卷没有整理,今后凡已执结的案子,要像诉讼案件一样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移交,减少非执行时限,这里特别强调执行实施科和监督科一定要做好沟通联系,各司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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