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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司法统计分析第3期
时间:2013-02-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昌法院2012年审判执行质效分析

2012年,全院共新收各类案件2891件(不含旧存99件),与去年同期2621件相比增加10.3%;办结2888件,去年为2582件,同比增加11.85%,结案率为96.59%;尚有各类未结案件102件,去年为99件,同比增加3.03%。其中,受理诉讼案件1979件(不含旧存64件),同比上升15.33%;审结1981件,同比上升17.92%,结案率96.97%;尚有62件未结,同比下降3.13%。受理执行案件912件(不含旧存35件),同比上升0.77%;办结907件,同比上升0.55%,执结率95.78%;尚有未结案40件,同比上升14.29%。

根据省高院《浙江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数据》及市中院《2012年度基层法院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现将我院今年的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院案件质效指标运行总体平稳,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截止12月份,审判执行考核指标总分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其中审判的19项质效指标与景宁法院并列第一,执行工作位居全市第一。

27个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中,达到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的有21个,占77.78%;排名进入全省前十的有10个,占37.04%;居全市基层法院前三的有18个,占66.67%,分别为月均存案工作量(审判、执行)、平均审理天数、平均审限天数、18个月以上未结案数(审判、执行)、申诉改判发回率、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庭审录像率、简易程序适用率、民事调撤率、民事行政上诉率、申诉率、归档报结率、平均执行天数、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平均天数。

排名在全市基层法院靠后的指标有5项,分别为同期结案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二审改判发回率、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同比下降的指标也有5项,占18.52%,分别为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简易程序适用率、二审改判发回率、平均审理天数、平均审限天数,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以上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争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

二、落后质效指标分析

根据省高院智能分析系统12月24日更新的数据,主要针对考核数据中排名靠后及环比下降的指标进行分析。

1、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目前为8.47%,高出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3.1个百分点,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全省第84名,全市第9名。其中,民一庭22.22%,民二庭5%,改判发回瑕疵率偏高,在全市排名最后。

二审改判发回率。2012年共有上诉案件69件,审结64件,其中维

持43件,调解8件,撤诉6件,改判6件,发回重审1件。二审改判发回率10.17%,同比上升1.2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2、全市第7名。其中,民一庭22.22%,民二庭10%。

业务部门要认真分析改判原因,剖析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2、同期结案率。指报告期总结案数占总收案数的比例,形象地说就是案件的“收支比例”。本院同期结案率为99.93%,虽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98.88%),但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中已居末位。

3、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根据阳光司法考核规定,该指标需达到省均值或同比上升。2012年,我院陪审率为77.31%,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88.29%),全省排名第81,全市排名第9,排名持续末位。截止12月底,本院一审普通程序未陪审案件共59件,其中民一庭29件、民二庭25件、审监庭3件、刑庭1件、行政庭1件。虽然客观存在陪审员难以邀请、特别重大疑难案件不需采用陪审员参与陪审等情形,但各业务庭仍应高度重视,强化扩大普通程序案件适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意识,切实提高陪审率。

4、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全院平均移送天数为13.32天,全市排名第6。其中民二庭18.87天、民一庭13.1天、刑庭8.85天、行政庭8天。各庭室应克服拖拉作风,缩短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提高办案效率。

三、综合性指标分析

1、结案均衡度。本院结案均衡度为32.84%,同比下降26.25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5.54个百分点,远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16.76%),居全省第67位,环比下降31名,全市第4名,环比下降了2名。反映审判工作周期幅度较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要均衡结案,杜绝人为控制收案、季末年底突击结案的情况;二是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在有所侧重的情形下,按照各庭办案数予以分流,并细化至每位办案法官,根据其月中、月末的未结案数进行分案,尽量做到案件分流均衡,使审判资源、人员配置得以最有效的发挥。三是要强化办案法官效率意识,努力消除办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的现象。

2、庭审录像率。指报告期庭审录像数占排期开庭数的比例,该指标也是“阳光司法”考核的重要指标。截止12月,我院开庭1272次,开庭录像1265次,7件未开庭录像,庭审录像率99.45%,居全省第9名,全市第3名。庭审录像率不受其他因素制约,通过主观努力完全可以达到100%,因此,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每天定点登陆数字法庭查看自己庭室的案件录像情况,如遇到技术问题,及时联系网管进行解决,争取2013年达到100%。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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