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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昌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6

遂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219

在遂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有南

各位代表:

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法院全体干警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业绩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狠抓“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24370件,办结24037件,同比大幅上升了90.3%91.5%,涉案标的金额44.8亿元,先后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获得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五一劳动奖状、全市基层法院目标考核一等奖等荣誉称号,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保障和谐稳定为立足点,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129件,审结1125件,依法对1829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32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性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审结“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369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323件,判处罪犯599人,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46件,判处罪犯69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持依法从宽,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622名罪犯,依法判处缓刑。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工作,尽可能减少和防止对社会的对抗、仇视。

调判结合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倾力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14771件,审结14636件,同比分别上升93.0%94.7%,解决争议标的近24.5亿元。力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民事案件1692件。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保险纠纷等案件6357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2件。办案注重协调化解和裁判示范,完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互动机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9.1%,诉前引导调解案件2328件,调解成功率100%,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

内外联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办结行政非诉案件213件,依法强制执行计生、国土、环保等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151件,到位标的203.6万元。增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送专题报告、举办法制讲座、编发知识手册等形式,指导有关部门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山林权属登记、婚姻登记等执法行为。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所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40条,审判白皮书5份,有效推动社会管理的优化,促进了法治遂昌建设。

积极探索执行高效运行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7748件,执结7550件,同比上升90.5%93.1%,实际执行率为53.1%,到位标的5.3亿元。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350人次、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55人。推进执行征信系统建设,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716条,使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正常贷款、出国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寸步难行。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功能,共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等信息57914条。完善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夜间和节假日出警122次,控制被执行人131人,执行到位240余万元。建立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拒执行为的监督作用。

二、以助推大局发展为出发点,主动提供精准服务

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出台依法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参与低丘缓坡开发、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政策处理工作组或协调会,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慎重处理涉及城市更新等重点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房屋腾空、损害赔偿等热点、难点案件,如妥善办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原造纸厂宿舍系列房屋腾空案件、峡湖金公路拆迁停尸索赔纠纷,依法保障了重点项目的推进。同时,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开展调研,提出解决对策。

优化服务机制,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开展“进村入企”活动和企业主约谈制度,走访、约谈企业160余家,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报告,出台企业差异化处置意见,确立企业破产协调机制和服务金融府院联动机制,开展不良贷款专项处置活动,化解金融不良资产1.8亿元,审查申请破产重整案件5件,受理3件已全部审结,有效阻断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扩散,县域经济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法院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健全基层纠纷防范网络。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分批对基层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及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编发年度重大典型案例选和金融借款法律宣传手册,定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作首部微电影《法外有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对5起无理上访案件依法进行终结,从严处置无理缠访闹访行为。积极开展未成年犯帮教活动,坚持定期回访,我县青少年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以维护群众权益为根本点,深化落实为民举措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当场立案率为99%,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打造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中心,优化立案工作流程,推广运用律师服务平台,开展网点式跨区域异地办理诉讼事务等业务,继续推行调查令制度,共签发调查令4386份,有效解决当事人和律师调取证据面临的实际困难,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完善对外委托工作机制,明确案件受理标准,规范机构择定程序,建立健全跟踪办理制度等措施,受理委托鉴定、评估案件511,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完善便民服务功能举措。完善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联合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会同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派驻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开通全市法院首辆巡回审判车,做到有案办案、无案说法,五年来到偏远乡镇就地开庭1303件,并利用远程视频审结多起跨区域民事案件,切实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完成在库档案的电子化扫描,运用电子诉讼档案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阅。推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对接“赶街”电商平台,积极向农村电商延伸审判触角。将全市法院首家党员法官工作室升级为“机关党建+司法为民”服务基地,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荣获全省机关党建创新成果奖。

保障涉案群众合法权益。建立绿色维权通道工作机制,对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加大农民工讨薪维权力度,每年春节前后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967件,发放劳动报酬950余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会同县残联、慈善总会建立司法救助制度,为8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77.4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60.5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深化扩大指定辩护工作,287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以推进公正高效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司法公信

不断深化阳光司法。抓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率先在全省开通首个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该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坚持庭审公开,法定公开案件公开开庭率100%,并选择典型案件在网上进行直播、录播。全面公开裁判文书,共上网生效文书5038份。做好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网站浏览量超42万人次,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加大司法网拍力度,成交拍品156件,总金额近2.3亿元,为竞买人节省佣金768.7万元,被评为全省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先进法院。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强化对审判执行流程的实时监管和态势研析,建立办案质效指标定期通报制度,不断改正办案薄弱环节,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办案时限监督,对临近审限和超审限案件实行每周动态监察预警机制,切实抓好督办工作。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认真分析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办案质量。稳步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和简式裁判文书改革,提高办案效率。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每月1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事项,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法官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以点促面,全面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联络县级人大代表制度,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0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员增至95名,逐步完善参审职权、履职保障、惩戒退出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1782件,普通案件陪审率为95.5%。坚持每月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3200余人次参加观摩庭审等活动,让司法走进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以提升司法形象为着力点,强化队伍教育管理

抓思想强素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教育等活动,剖析补齐“短板”,提升干警素质。成立青年法官智库,全面启动法官职业素养提升工程,通过组建多层次学习团队、实行全员轮训、确立导师制度、搭建学习平台等方式,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经常性地开展或组织干警参加法学论坛、主题演讲、体育比赛等文体竞赛活动,激发干警活力。五年来,共有95个集体和个人被市级以上表彰或立功。

抓廉洁转作风。每年层层签订责任书,以最严格的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新局面。认真开展“队伍建设年”、“学规定、强党性、树公信”和“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等主题教育活动,每周发送廉洁自律提醒短信,通过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廉政测试等方式,使干警牢记“七个绝不允许”和“浙江法院五条纪律”等规定。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加强对干警日常纪律作风和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抓保障强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使用文书智能纠错系统、案款管理系统等办公软件,为执行工作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执行单兵系统,不断提高办案现代化水平。稳步推进新审判大楼建设,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16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大楼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办公区和审判区划分明晰,配备了安保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办公条件和诉讼环境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做好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2016年,法院全体干警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三项重点工作

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7713件(含旧存502件),办结7280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65件,同比上升18.8%27.4%27.5%,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全力以赴护航G20和苏村救援工作。出台G20维稳安保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逐层签订了护航G20维稳安保和平安夺金鼎工作责任状。针对破产重整、涉重点项目等敏感案件,邀请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社会效果评估,提前做好风险预判。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一案一策一台账,先后顺利化解了多起信访老案,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9.28”苏村山体滑坡事件发生以后,主动派出干警参与救灾安抚、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300余人次,开通涉灾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协助做好灾民安置,依法穷尽各种措施,快速执结影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案件,为灾后重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批法官入额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等司改制度,完成首批24名法官统一考试、业绩考核入额工作。针对办案机制、办案责任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审判团队建立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了调研准备和试点工作,逐步推动改革各项举措落地。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逐步推行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凝心聚力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纳入首批基本解决执行难创建法院,县委出台了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法院及时制定出台工作实施细则,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等34家部门签署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联动的合作备忘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制定执行外出办案规程,对执行人员在办案期间的出行、就餐、财产查封等作出了严格规定。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开展涉“两代表一委员”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督促17名代表委员、公职人员自动履行或和解,执行到位标的150余万元。2016年,共执结案件2473件,同比上升41.5%实际执行率为44.3%,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执行标的清偿率38.5%,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强化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认真践行人民法院人民性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必须严格依法办案,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深化司法改革,为法院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必须坚持从严治院,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县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总量增速迅猛,一线法官办案压力加重,业务骨干流失现象突出,司法辅助力量亟需补充;二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进一步争取各界理解,整合各方力量,大力协同推进;三是少数干警司法理念亟待更新,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当事人虚假诉讼、干扰诉讼、逃避执行等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及2017年,法院全体干警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精准发力干出实效

今后一个时期,是遂昌全面深化改革、补齐发展短板、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部署实施的关键期,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县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局,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开展“三大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塑造“品质司法”,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开启“五美遂昌”建设新征程,勇当“两山样板、双区示范”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目标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快速审理好影响涉民生领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妥善化解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力度,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汇聚全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力争2017年上半年成为全省首批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

二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社会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增强司法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全局性。妥善处理企业资金链、担保链引发的各类纠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依法处置停业或基本停业的“僵尸企业”,化解金融风险,保障我县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密切关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实际,妥善处理重点项目推进及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整治、拆迁、拆违等涉案纠纷,既保障项目落地,又维护民生权益。依法监督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完善便民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诉求,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大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优化诉讼服务,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2017年力争通过省高院星级诉讼服务中心考核评定验收。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加快庭审节奏,提高诉讼效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2017年要依托“金色天平法律社”,深入开展法官进村入企、典型案例宣讲等活动,结合巡回审判不定期到乡村进行法治宣讲,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推动改革深化。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等各项基础性改革。探索建立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选聘高素质的司法雇员,2017年上半年完成首批招录,下半年开展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明确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等各类司法人员的权力清单,同步推进司法人员业绩考评制度改革,科学量化各类人员的工作量。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建立适应新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审判实质化改革、健全出庭作证制度、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五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打造法院铁军。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巩固深化“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传帮带、案例教学、结对帮扶、网络培训等形式,着力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水平。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反腐败工作,加强教育、监督和查处,严守各项纪律作风守则,在抓常、抓细、抓长效上下功夫,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目标、保障绿色发展的新任务和打造遂昌铁军的新要求,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勇当“两山样板、双区示范”排头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遂昌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

相关用语说明

1多发性侵财犯罪(见报告第2页第4行):主要是指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发案率高、危害面广、严重侵财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

2执行备勤制度(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10行):执行110指挥中心与公安机关衔接,主要内容是设立备勤小组、备勤电话、备勤车辆,实行全天候备勤,负责处置夜间和节假日的紧急事项,确保公安协助控人机制落到实处。

3诉讼服务中心(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1行):依托原有的立案大厅优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查询咨询、诉讼收费等窗口服务,配备电子触摸屏、叫号系统等,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4立案登记制(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1行):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立案审查程序,规定只有经审查符合诉讼法规定的硬性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立案。而立案登记制则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5调查令制度(见报告第5页第4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其向有关单位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书。

6简式裁判文书(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5行):为了规范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达到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将民事裁判文书进行简化,一般是在文书内容、结构或者制作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简化,并且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制作出来。

7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见报告第7页第3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人民陪审员构成中基层群众代表比例偏低的问题,要求各级法院确立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目标,并确保在新增人数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8七个绝不允许(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2行):省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对政法干部队伍提出,绝不允许不讲政治、不顾大局;绝不允许出现冤假错案、损害公平正义;绝不允许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绝不允许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漠视人民利益、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绝不允许拖改革后腿、当改革绊脚石。

9浙江法院五条纪律(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2行):省高院院长陈国猛在全省法院廉洁司法教育暨“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对全体法院干警提出,严禁冷硬横推;严禁说情泄密;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枉法;严禁姑息纵容。

10执行单兵系统(见报告第8页第4行):指在法院内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将具有GPS定位功能的独立执行车载终端和具有录音录像、存盘等功能的执行单兵设备,与指挥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进行连接,实现远程集中监控、语音通话、现场指挥、无线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多媒体信息平台”。

11庭审实质化改革(见报告第9页第9行):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基本目标是“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片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12司法辅助力量(见报告第10页倒数第10行):指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专门工作人员,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警察等。

13虚假诉讼(见报告第10页倒数第6行):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伪造证据、诈骗、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刑事犯罪。

14法官员额制(见报告第12页倒数第5行):指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

15人员分类管理(见报告第12页倒数第5行):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员额制管理和专业职务序列分类。审判辅助人员是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专门工作人员,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政工党务、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人员。

16司法雇员(见报告第12页倒数第3行):针对我省法院案多人少、审判辅助力量短缺且不稳定的突出问题,省高院党组提出了探索建立1个法官+1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的审判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全省统一的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司法雇员制度,解决人力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司法雇员薪酬纳入法院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负担,不低于所在地上年度同类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7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见报告第13页第4行):根据我省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印发的《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建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附件二

2012—2016年县人民法院收结案情况

 

2012—2016年县人民法院结案类型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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